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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与标准化学院党委书记张嵩为学院全体党员讲授纪律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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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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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提高党员党性修养,增强纪律意识,按照学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安排,516日下午,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张嵩讲授专题党课,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辅导解读,学院全体党员及预备党员参加学习。

张嵩从《条例》简介、历史沿革和主要内容三方面做了系统讲解。首先介绍了《条例》的定位、指导思想、宗旨、适用范围和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张嵩指出,《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这一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制定的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基础性法规,是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在处理违纪的党组织和党员时要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做到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接下来,详细介绍了《条例》制修订的历史沿革,比较了每次修订的变化和特点,进一步解释了什么是“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提醒大家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眼里不揉沙子”,因为无数案例表明“破法”始于“破纪”。最后,从总则、分则和附则三方面重点解读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其中,总则分为五章,内容涵盖指导思想、纪律处分的原则、纪律处分的种类及运用规则等,进一步强调了纪法贯通的原则思路。分则部分共六章,内容包括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张嵩逐一介绍了学习每项纪律重在掌握的要点,以及新版《条例》针对每项纪律处分制修订的内容和特点。附则部分包含一章,体现了《条例》以人为本的根本宗旨。《条例》归根结底是为了保护党员干部,关爱党员干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自律意识,严格约束操守。

张嵩强调,党纪学习要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准确把握《条例》修订的主旨要义,增强遵规守纪自觉,将党规党纪转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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