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7-17 10:17 作者:青岛大学商学院MPAcc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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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MPACC专业实习相关规定
一、目的
MPACC专业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措施,是对所学理论知识进一步深化和系统、综合运用的过程,也是对所学知识的全面检验和考核。
二、计划安排
专业实习时间为2016年7月16日—2017年3月16日
具体安排如下:
1、2016年7月15日下午2.00在东一教202做专业实习动员.
2、 2017年 4月 1 日前将以下资料提交给MPACC中心
实习报告
实习鉴定表
实习照片(带有实习单位背景字样)
三、要求
(一)学生
1、学生应高度重视专业实习工作,明确其目的和意义。尊敬教师、团结互助、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按照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专业实习。
2、实习时要认真参加实习单位所安排的各项业务工作,要基本熟悉和初步掌握会计工作的内容和方法,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工作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守社会公德、校规,自觉维护校誉、系誉,实习终了时由实习单位对本人的实习全面情况作出鉴定。
鉴定所用表格由MPACC统一发给,实习结束将鉴定表交系教学秘书存档。实习单位一经确定,需要签署《青岛大学全日制MPACC学生实习协议书》。签署实习协议书后,须履行规定的义务,在甲方单位完成实习工作。实习期间同学们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学生实习期间应特别注意人身和财务安全,尽量结伴出行。
3、实习期间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不得擅自离岗、窜岗。如涉及学校开题、中期检查等事宜须持中心出具的署名证明向实习单位请假。无故旷工(三次及以上)或擅自终止实习的,实习成绩记为“0”分。
4、自行解决实习单位的同学需按照学校的要求完成实习,告知实习单位与MPACC中心的实习带队老师保持联系,并负责出具《实习鉴定表》。
5、学生在完成专业实习后,须先向指导教师提交实习报告一般不少于10000字,实习报告需要围绕着某一问题展开调研并分析。
6、严格实行考勤制度。在专业实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确需请假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学生缺勤(包括病、事假)累计超过专业实习时间1/3以上者,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若擅自退出实习、私下变动实习单位,将不予认定实习成绩,由此未按时获得实习学分,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7、专业实习期间实习生应密切联系所在实习单位学生组长、带队老师,严格按照指导老师的要求完成专业实习,特殊情况需要及时告知。对专业实习期间指导老师多次联系不上,不按照要求完成各环节任务的学生,实习成绩记为0分。
9、严禁喝酒应酬,严禁酗酒或进入网吧、歌厅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场所,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活动。如发生以上任何一种事件将即刻取消该生实习资格,并按照学校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二)指导老师
1、端正指导思想、教书育人,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力争在专业实习过程中达到“既出人才,又出成果”双重目的。
2、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进行专业实习期间、调查研究、文献查阅、方案制定等各项工作。
3、指导教师应在实习结束后审查完专业实习报告,填写专业实习考核评语,给定实习成绩。
四、管理
(一)组织管理
1、MPACC中心成立专业实习考核小组,负责对专业实习工作的监督检查。
人员组成:
组长: 周咏梅
成员: 范英杰 臧红文 康进军 张波 鲍在山
王健姝 王崇峰 于红 周国刚 钟子亮
赵宏杰 李雪晖
2、任务:
抽查专业实习鉴定书、实习报告。
解答专业实习期间学生、老师提出的有关问题。
(二)成绩评定
总分100分
实习单位为40%
指导老师为20%
实习考核小组为40%(采用小组答辩形式)
(三)MPACC中心联系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