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培养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会计相关知识,能胜任各种会计工作的实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掌握管理学、经济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学、审计学、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专业问题的能力。
1. 掌握会计学专业相关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包括管理学、经济学、经济法和税法、金融学等。
2. 掌握财务会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包括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理论和方法,掌握信息技术在会计中的实际应用。
3. 掌握政府和非营利组织、金融企业特殊的会计问题。
4. 掌握管理会计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包括计划、预算、控制和业绩评价等,具有为企业内部管理提供信息的能力。
5. 掌握财务管理、审计等会计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强化基本会计知识在这些领域的实际应用能力。
6. 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信息获取能力。具备良好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对实际会计问题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能力。
7.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管理学、微观经济学、金融学、基础会计、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审计学。
基础会计实训、会计模拟、审计模拟、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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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课内实践4周,共4学分,集中实践教学环节20周,共2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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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学生毕业前应至少修满8学分的通识教育选修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核心课程分为自然科学与技术(A)、社会科学(B)和人文科学(C)三个板块,获得理、工、医类学位的学生必须至少在B、C板块分别修满2学分;获得经、管、法、教育类学位的学生必须至少在A、C板块分别修满2学分;获得文、史、哲、艺术类学位的学生必须至少在A、B领域分别修满2学分。其它4学分可在通识教育选修课一般课程中任选。
学生根据《青岛大学创新实践学分制度》的要求,通过参加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获得3学分方可毕业。学院须在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具体的第二课堂活动项目。
学生根据《青岛大学大学生经典背诵达标暂行规定》的要求,通过自学、课外辅导等形式完成经典背诵学习任务,经考核达到相关要求,获得3学分方可毕业。
学生根据《青岛大学大学生应用文写作达标暂行规定》的要求,通过自学、课外辅导等方式提高应用文写作水平,经考核达到相关要求,获得2学分方可毕业。
学生根据《青岛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通过自学、课外辅导等形式提高普通话水平,经考核达到相应等级(汉语言文学专业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专业不低于二级乙等),方可毕业。
1.心理健康教育、军事理论、职业规划、公益劳动是学生必修的课程和实践环节,不得免修,不计学分。
3.使用网络辅助教学平台的课程有:基础会计、公司会计、中级财务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