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名校建设工程检查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15〕10号),省教育厅将采用“3+2”(即3年投入期+2年产出期)模式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近期教育厅要对建设工程前3年投入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立项高校提交自查报告,并将组织专家到校检查。
为做好迎接检查的相关工作,请相关学院对已经立项的名校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组织项目负责人对照名校建设申报书中所列的建设内容、预期成果、验收要点等进行自查,并填报《青岛大学名校建设项目自查表》(见附件),请于11月23日前将自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的纸质稿经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稿发送至qdtsm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