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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学期进行时——标准化的法律法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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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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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青岛大学标准化学院2017级夏季学期《标准化法律法规》课程接近尾声,同学们早早来到学院会议室,做好准备迎接课程的最后一堂课。

在今天的课堂上,高处长主要为我们介绍了《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评估办法(试行)》、《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管理规定(暂行)》、《国家标准外文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首先,就《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高处长为我们介绍了技术委员会的职能定位,涉及领域,该《办法》的适用范围,对技术委员会进行统一管理、规划、协调、组建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责。提到了国家工业互联网建设的设想,对标业已完善的商业互联网,以互联网的理念颠覆传统的制造业,制定相关标准的技术委员会必然要发挥重要作用。而后介绍了技术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委员构成、委员所应具备的资质,也使同学们对技术委员会 :运行的各样程序有所了解。

就《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评估办法(试行)》,高处长又讲解了所涉及的项目类型、基础通用项目内涵、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评估的内容,评估程序和要求,也向我们解释了技术委员会在项目申报当中的作用。

在《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讲解过程中,高处长强调了知识产权意识的重要性,解释了标准的公有性和专利的私有性,也强化了同学们对专利重要性的认知。为将我国的技术标准向国际推进,帮助我国标准和服务“走出去”,我国在制定标准以后还会出版相应的外文版,因此实施《国家标准外文版管理办法》也是必要的。为了同国际接轨,更加方便国际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对标准化领域工作人员的外语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对同学们外语学习起到了激励作用。

最后,高处长对为规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而出台的《外商投资企业参与我国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进行介绍,同学们从中获益匪浅。经过这四节课对《标准化法律法规》课程的学习,同学们对标准化活动全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各种规范以及法律法规问题有了更多的了解,也为后续的学习打下了基础,也使我们看到了自己与专业人士之间的差距,学习之路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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