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1-16 16:06 作者:青岛大学商学院MPAcc中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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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相关文件,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评定办法细则。
一、评定范围
会计系全日制学历硕士研究生。
二、评定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积极创新、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4)完成研究生个人学年培养计划中规定学习内容。
研究生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各类奖学金的参评资格:
(1)违反国法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2)有剽窃、做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行为不端者。
(3)课程有补考科目者。
(4)考试舞弊者。
(5)在学期间休学、退学者,以及因各种原因学籍变动者。
(6)不按规定缴纳学费者。
(7)未经批准,开学不按时报到、注册或提前离校者。
三、评选原则及办法
(1)以会计学硕和会计专硕为单位,分别评定。类别包括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依据为上一学年度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公式见附件。
(3)单项奖学金的评定要求、人数比例和奖学金额度以研究生院当年发文为准。评定依据为本次评定前综合成绩。
四、评定程序
(1)会计系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
(2)符合评定条件的研究生在研究生院规定时间内提出个人申请;
(3)评定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评定。
(4)评定小组公示评定结果,在无异议的情况下将评选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五、其他有关事项
(1)本细则从2014级研究生开始执行。
(2)本细则由青岛大学会计学系负责解释。
附件: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总分值计算公式:
总分值=学习成绩+科学研究成绩
1.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学习成绩=∑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该课程学分
免修课程不计入计算公式。
2.科学研究成绩:
会计学术硕士:科学研究成绩=学术论文发表成绩
MPAcc:科学研究成绩=案例大赛成绩+学术论文发表成绩;
参与统计的科学研究成果均为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的成果,且所有成果只能参评一次,已使用过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表1:案例大赛的计分标准(单位:分/人,每个案例小组不超过5人)
等次
| 分值
|
代表青岛大学参与MPAcc案例大赛,进入全国前10名
| 100
|
代表青岛大学参与MPAcc案例大赛,进入全国前60名
| 30
|
代表青岛大学参与MPAcc案例大赛,未进入全国前60名
| 5
|
论文级别
| 发表论文或被收录刊物级别
| 分值
|
一级
| SSCI、SCI、EI期刊
| 300
|
二级
| CSSCI 、CSCD期刊
| 100
|
三级
| 北大核心期刊
| 30
|
四级
| 国内一般期刊
| 10
|
注:1、发表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须为青岛大学,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是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分值减半),发表论文需与财务、会计领域相关;2、发表科研论文的分值可累加,论文必须是在公开出版的正式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录用通知、增刊不能作为参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