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满本学位规定的38学分者可以撰写学位论文。论文撰写一般安排在最后一年。
2.论文实行导师小组指导下的双导师制,为每位撰写论文者指定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各一名,校内导师为责任导师。论文题目由导师和学员共同确定。
3.论文内容须紧密联系所选专业方向的理论与实践,论文形式包括:专题研究、高质量的调查研究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
4.评阅论文要重点衡量学员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解决方案所具有的创新性和可行性。
5.聘请校内外有关专家和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至少1名)组成答辩专家组(5~9位),经无记名投票,专家组至少80%成员同意方可通过论文答辩。若过半数同意但不足80%,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
6.学员修满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MBA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经青岛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MBA专业学位。未通过者,由青岛大学颁发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