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夏季学位论文盲审结果已陆续返回,本次论文评阅单证三份,双证两份。如有两份评阅意见都在60分以下,或有一份评阅意见不及格,其它评阅意见在70分以下,该学员本次答辩申请无效;如其中一份评阅意见不及格,其它评阅意见在70分以上,原则上取消答辩资格,若对评阅意见有争议,学位申请人在收到评审意见之日起3日内,可提出书面申诉,经导师、学科和所属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可增聘1位评阅人,并按当年标准向申请人收取评阅费用。如反馈意见仍是“不同意答辩”,则本次答辩申请无效。
特此通知。
青岛大学MBA教育中心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