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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4-16

关于开展2015年省级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研培养字[2015]7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学位办《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优秀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鲁学位办〔2015〕6号)要求,为做好本次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1.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的评选注重技术创新和实际应用。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的第一申请人应是2014年8月31日以后具有我校学籍的学术学位研究生(不包括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学位等在册学员),申报成果应是在校期间以青岛大学名义所取得的研究成果。

2.实行限额申报,每个二级学科限报两项,每个单位按照二级学科数量申报。根据省学位办分配给我校的名额,学校将从以上候选人中择优推荐10项申报省级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

3.申报的研究生科技创新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各单位审查、处理,处理后如影响评审结果由申报者及单位自行负责。

二、材料报送

1.《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一式3份(见附件1),《2015年申报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2)。相应电子文档(以“研究生姓名+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做文件名),存入以单位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压缩后发至电子邮箱:peiyangke2008@163.com。

2.有关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需要予以提供,装订成册,一式2份。主要有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是正式出版的);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4.《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评审书》不要加任何装饰性封面。

三、网上提交

省级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的申报需要进行网上提交(见附件3,所有申报者均需网上提交信息),学校根据省给予的推荐指标择优确定推荐成果后,将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

全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是检验各高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手段。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这次评选推荐工作,纸质材料、电子版材料及网上提交请于4月28日上午11点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联系人:张子义 联系电话:85953652

附件1: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申报评审书

附件2:2015年申报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汇总表

附件3:网上提交要求

附件4: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优秀学位论文和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附件.rar

研究生院

2015.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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