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15年MBA复试通知
请考生于3月18日后登录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硕士查询系统http://yz.qdu.edu.cn/xscx/,在该平台指定位置输入身份证号和考生编号以便查询是否具有复试资格。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今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具体安排
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考生同时复试。请考生持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往届考生毕业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考生持学生证原件)及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于规定时间地点报到并参加复试,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费180元,体检费75元。食宿及差旅费自理。
1、复试报到时间:3月24日8:30—16:00。
报到地点: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博文楼大厅)。
2、专业面试、政审:3月25日全天。
地点:香港东路7号青岛大学东一教105MBA办公室。
3、体检:3月25-26日进行各项指标检查。
体检地点:青岛大学校医院。
4、思想政治审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思想政治审查及体检,考生从网上下载《青岛大学2015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见附件),由所在单位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在复试时交给复试学科以备审查。
二、录取办法
(一)成绩计算
初试科目含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专业:综合得分=(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30%;其他专业:综合得分=(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地点东一教601,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录取排序
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考生综合得分相同,参考统考科目初试成绩。同一学科若有第一、第二志愿考生同时复试,在确定录取顺序时,第一志愿考生优先。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面试意见为“不同意录取”的考生不参加录取排序。
(三)对近四年来获得过省、部级及其以上科研奖励或取得重要学术成果者,复试时可优先考虑;其相关材料须报研招办审核备案。
(四)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符合条件的考生务必于复试前将相关证明材料交研招办进行加分及审核备案。
(五)复议
复试结果公布后3天内,考生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研招办书面署名申诉。
三、复试流程
(一)复试报到、资格审查(睿思楼105,MBA教育中心办公室);
英语口语、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睿思楼103室);
(二)复试形式与内容:
1、形式:管理类综合知识面试。15分钟/人;
2、内容:考查考生工商管理专业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
四、其他事项
1、同等学力考生(专科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及成人教育应届考生)加试名单根据考生网报信息确定,如有误差,请考生务必提前与研招办及学院联系,故意隐瞒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同等学力考生,如进行校内调剂,务必与调剂学院说明,按照调剂专业加试科目要求进行加试。
2、拟录取名单预计4月上旬公布。
3、新生入学时,我校将对录取的考生加强全面复查,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们将及时公布最新消息。
5、联系电话:
MBA教育中心:85950969 85950065
附件:政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