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重修、补考及缓考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学部):
根据《青岛大学关于研究生课程管理的暂行规定》,按照我校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我校本学期研究生课程重修、补考及缓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重修手续办理
(一)公共课程重修
本学期英语不开课,只针对政治重修。需重修的研究生,均须于本学期3月11号前向本人学院提交申请。
(二)政治课的《青岛大学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附件1)由学院(学部)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后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于3月12日(周一)上午11点之前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1001。
(三)专业课程重修:专业课的重修具体工作由相关学院(学部)负责,具体名单和工作方案由学院(学部)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并安排听课及考试等事宜。
二、课程补考及缓考安排及要求
(一)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公共课的补考及缓考日程安排已经确定,详见《研究生公共课补考及缓考日程安排表》(附件2)。
(二)专业课的补考及缓考工作由各学院(学部)自行安排时间地点,要求3月14日前结束,成绩录入系统的起止时间:3月14日-3月25日。
(三)各学院(学部)务必及时通知公共课需要补考或缓考的学生(名单已经发至研究生管理qq群),携带研究生证和身份证准时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准参加考试。监考教师须认真学习“监考规则”,考前宣读“考场规则”,考后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如果考试过程中出现作弊违规等情况,请将考场记录及其处理情况及时送达研究生院培养办1001。
请各学院(学部)认真负责地组织完成该项工作。
联系部门:培养与创新基地建设办公室1001
联系电话:85950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