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学位点致力于培养具有扎实的经济学、管理学和会计学理论基础和系统专业知识并掌握会计学及财务管理较高专业技能的本专业高级专门人才。在学期间,能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并运用于阅读专业文献。学位获得者能够胜任会计管理部门、大中型企业及有关单位的财务、会计或审计的主管工作,或企业财务咨询、财务战略规划、会计政策和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等实际工作,以及从事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工作。
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允许修业年限为2-6年。
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会计理论、方法及其应用。具体包括:会计理论体系及其研究方法、财务会计理论与方法、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会计信息化问题研究及会计准则问题研究等内容。特别是在社会经济综合性变化情况下的会计问题,以提出具体结论与建议,供实践应用。
本研究方向主要研究财务管理基本理论与方法、模式与战略。具体包括:企业财务管理与公共组织财务管理的理论与方法、企业税务筹划问题研究以及财务管理信息化问题研究等内容,以培养企业或公共组织财务管理所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1、研究生要积极参与校、院和系组织的政治学习、学术活动和各项集体活动,养成良好的科学道德素质。
2、本专业的培养方式采取导师负责制,同时要求其他硕士生导师予以辅助和配合,以体现导师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原则。
3、根据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教学大纲,组织课程教学。学位课为考试课,非学位课为考试或考查课,以笔试、口试、撰写课程论文等形式进行考核。考试按百分制记,考查以合格、不合格计,也可按百分制计。学位课考试成绩达到75分为合格,非学位课程达到60分为合格。课程学习采取讲授与讨论、课内教学与课外时间相结合等方法,要注意培养研究生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进行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要求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通过英语六级考试,并在有关导师的指导下,进行一定时间的外事服务活动,以提高国际交流的实际能力与外语水平。
5、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课题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生本人的具体情况,由研究生导师组织有关人员和研究生本人共同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
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硕士生在论文答辩之前,必须修满40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7学分,专业学位课12学分,必修环节(实践活动、学术活动)4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小于14学分,公共选修课不小于3学分。
课程分为学位课和非学位课两大类,一般以课内18学时为1学分。
1、课程设置:见《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附后)
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管理实践、社会实践与社会调查等,课内外时数不少于120小时。实践活动需填写《青岛大学研究生实践活动报告书》。中期筛选结束后,根据开题报告的要求,安排研究生外出调查访问,写出访学报告或调查报告,由导师主持进行交流和评议。教学实践安排在第四学期,要认真抓好备课、试讲、听课、评议等环节,每个研究生给本、专科学生上课不少于12课时(或在相关单位进行一定时间的毕业实习)。
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参加各种类型专业学术活动,听取学术报告不少于10次,公开做学术报告不少于2次,撰写专业文献综述不少于2篇,(其中一篇可结合开题报告进行),经导师签字后由研究生本人留存,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一并交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处归档。
为了提高基本理论素养,要求研究生根据专业必读书目列表进行专业文献阅读并撰写读书心得2篇以上。专业必读书目列表附后。
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个人培养计划,其内容包括所修课程计划、参加学术活动、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计划,学位论文的初步设想包括论文选题、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及时间进度计划等内容。入学六周内制定完成并经由导师签署意见报学科负责人审核后,报所在学院及研究生处备案。学科负责人应于每学年终了对培养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并签署意见。计划完成情况将作为决定研究生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的参考指标。
要求研究生在前两个学年中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修满规定所需学分。在此基础上,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对研究生进行中期筛选。通过中期筛选的条件是:政治思想方面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方面品行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专业能力方面,通过研究生公共外语考试,学位课考试成绩在75分以上,非学位课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上。筛选过程中,要求研究生向本专业指导小组提出有关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得到指导小组全体教师的认可,并取得合格成绩者方可进入撰写论文阶段,不合格者按研究生课程修完、肄业处理。
1、研究生从第二学年第二学期开始论文工作,时间为1—1.5学年。
2、在查阅文献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内容包括:选题意义、文献综述、研究计划及目标、基本研究思路或线索、主要理论难点及拟解决方案、参考文献目录等。论文选题应具有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力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需制订出具体的论文实施计划,经导师组研究同意,报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后实施,并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存档。
3、为确保研究生按期完成高质量的学位论文,第五学期结束前要对论文进行全面检查,论文最后定稿和印出必须在第六学期期初完成。
4、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在第六学期5月底至6月初进行。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基本修业年限期满,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德、体合格;如达不到学位论文答辩条件者,可以申请毕业论文答辩。
为了提高科研水平,要求研究生在第一和第二学年撰写学年论文。申请学位之前,要求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1篇内容与本人研究方向有关的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