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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2013年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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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10-17

青岛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学校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坐落在黄海之滨、浮山之麓,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青岛大学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的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培养单位。青岛大学MBA教育中心挂靠青岛大学国际商学院。青岛大学国际商学院是山东半岛地区工商管理学科实力最强、专业面最宽的商学院。目前,已拥有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博士授权点1个,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点一个;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2个硕士一级学科,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企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国际贸易学、技术经济与管理、行政管理、会计学、旅游管理8个硕士二级学科,公共管理硕士(MPA)、工商管理硕士(MBA)两种专业学位类型,物流工程、项目管理和工业工程三个工程硕士培养领域。

青岛大学国际商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聘请了拥有博士学位和丰富的工商管理实践经验的专家教授从事MBA专业学位教学,另外,还聘请了海尔集团、海信集团、青岛啤酒集团、颐中集团等知名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韩国庆熙大学、韩国全罗南道大学、日本岩手大学、意大利帕多瓦大学等国外知名高校的专家担任兼职教授,为打造山东半岛地区一流的MBA专业学位教育奠定了基础。

一、招生人数

拟招收50人(最终人数视达国家A线人数确定),面向全国招生。

二、报考条件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

2、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1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音乐与舞蹈学、音乐(艺术硕士)、美术学、美术(艺术硕士)、设计艺术学、艺术设计(艺术硕士)、工程硕士中的工业设计工程、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青岛大学”考点,于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在我校参加考试。在其他考点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将不被批准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自负。非上述考生可选择当地考点报名、考试。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能使用一代身份证及军官证等)、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考生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起始时间8:30)。

(四)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7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

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复试

复试由青岛大学研究生处和青岛大学MBA教育中心组织,分为政治、专业课面试和英语面试。

复试时间和地点请关注青岛大学网站通知。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我校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安排在复试中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相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签订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学习费用

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及论文指导费共计人民币叁万元,分期缴纳,每年壹万元。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联系方式

青岛大学MBA教育中心办公室:

尚老师 栾老师:0532-85950969

Email:mba@qdu.edu.cn

http://mba.q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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