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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设立华通奖教金、华通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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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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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积极努力,我院与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院企共建合作协议,该公司为我院设立奖学金和奖教金共60万元(奖学金30万元,奖教金30万元),用于奖励我院品学兼优的学生以及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真正使奖教金和奖学金起到激励先进的作用,商学院党委、行政专门召开会议,研究使用办法,并下发文件。

文件规定:该基金拟分两期评选发放。拟定第一期(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共发放奖教金15万元,奖学金15万元。第二期(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共发放奖教金15万元,奖学金15万元。

1、奖教金:“华通优秀教师奖”(年度十佳)、“华通优秀教育工作者奖”(年度十佳)、“华通校友与社会合作优秀工作者奖”(年度十佳)各评选10名,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分别由“商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商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商学院校友与社会合作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

2、奖学金。“华通青岛大学商学院学生学习奖学金”、“华通青岛大学商学院学生励志奖学金”、“华通青岛大学商学院优秀社会实践学生奖学金”由商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及“商学院校友与社会合作工作委员会”负责评选。名额各20名,奖金额度2500元。

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2月经青岛市政府批准设立,是国有独资的市政府直属投资类企业,注册资本金20亿元,现资产总额过百亿。集团拥有青岛益青国有资产控股公司、青岛市机械工业总公司、青岛担保中心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39家,控股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流亭国际机场有限公司等企业14家,参股青岛朗讯科技通讯设备有限公司、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50家。

作为政府投资与资本运营的受托主体,华通集团按照青岛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手段,参与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和国企改革,达到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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