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2017年技术及经济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领域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计划与考试科目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支付报名费。选择山东省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在研招网报名(含预报名)期间,考生通过“网上支付”方式(不含选择潍坊市和济宁市报考点的考生)缴纳报考费。缴费成功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最迟须在(10月31日22:00)前完成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缴费。选择山东省外报考点的考生,请查询当地缴费通知。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1.报考我校并选择“青岛大学”报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11月10日(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考生务必提前了解报考点现场确认的要求,一旦发现填报有误,须在10月31日网报结束之前予以更正。
六、初试
(一)2016年12月15日-2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七、复试
根据招生计划和合格生源等情况,一般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时将对考生进行英语口语、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的测试。复试方案另行通知。
八、学制、学习方式、学费
学制:技术及经济管理、项目管理 3年:工程管理 2年
学习方式:技术及经济管理全日制学习;项目管理、工程管理非全日制学习
学费:待物价部门确定后另行公告
九、注意事项
请考试随时登陆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了解最新招生信息,如果本简章与青岛大学或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有矛盾,请以青岛大学或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十、报名咨询:
1、青岛大学工程管理硕士(MEM)教育中心、青岛大学商学院MPM教育中心、青岛大学工商管理系
崂山区松岭路93号青岛大学金家岭校区东院4号教学楼207
电话:0532-85953403 肖老师
83780256 庞老师
QQ咨询:196461083
2、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2-85953655传真:0532-85953655
E-mail :yzb@qdu.edu.cn
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grad.qdu.edu.cn/graduate/info.do?columnId=1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