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百团建设工程”的通知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7-04-06
  • 点击量:

商学院关于开展“百团建设工程”的通知

 

各团总支、社团联合会:

为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需求,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繁荣我院社团文化氛围,经学院研究,决定在2015级、2016级学生中开展“百团建设工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7年3月底前,学院内部建立100个左右的学生社团(“微社团”),实现社团文化对2015、2016级学生的全覆盖。

二、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3月4日——3月12日。

2.组织建设:3月13日——3月19日。

3.登记注册:3月20日——3月31日。

三、建设方案

1.班级社团建设各班级根据本专业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和同学兴趣爱好,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的基础上,以班级为单位建立1—3个特色社团,实现社团文化对班级全覆盖

2.校企合作实践类社团建设学院、各教学系及学团组织要强化校企合作,努力拓展资源,搭建学生实习实践平台,引导和指导学生建立若干个校企合作实习实践社团。社团成员可横向辐射各专业班级,或纵向辐射各年级鼓励学生校企合作实践社团采取企业冠名实践社团的形式加强企业联系;要积极与校友企业、学院共建合作单位对接,利用周末、假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围绕学生第三课堂建设、学生实习实践、学生素质拓展职业能力发展、企业文化建设、企业技术服务、企业品牌营销服务、企业就业招聘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努力建设具有丰富校企合作文化内涵的高水平社团

3.所有社团应在学院社团联合会登记注册,社团人数不少于30人(暂定),注册联系人:李伟明,手机:17854268106;人数不足30人(暂定)的社团,命名为“XX微社团”,在各系社团部注册,由各系社团部负责指导建设,待培育成熟后,发展为正式社团,到社团联合会注册。

4.各社团建设应以突出党建文化、学术文化、校园文化、创新创业文化建设为中心,以营造浓厚社团文化氛围、提高学生参与校园文化生活质量、促进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增强学生职业发展规划能力为出发点积极为同学成长成才服务。

三、有关要求

1.各团总支在系学生会内设立社团部,统一管理各班级社团(“微社团”),社团部人员设置由各系学生会安排。各系学生会社团工作分管副主席作为学院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成员,统一协调开展工作。

2.各系在指导建设学生社团(“微社团”)时,应注重兴趣爱好与教育引导相结合,时尚文化与传统文化相结合,努力涵盖学“习”小组、志愿服务、科技创新、学风建设、校园文化、就业创业、传统文化主题 

3.社团联合会应担当起社团建设引领者的角色,积极与各系社团部沟通,指导各系社团部开展工作,全力保障好“百团建设工程”的实施。

4.社团联合会负责全院社团的注册,负责学院级社团的管理和服务,各系建设的班级社团(“微社团”)、校企联合类社团(“微社团”)均由各系社团部管理。

5.学院将对各级各类社团组织建设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各班级开展社团建设工作情况作为年度优秀班集体评选和班级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学院将组织评选年度十佳社团、十佳校企合作社团、十佳“微社团”,并表彰社团建设先进个人。在“百团建设工程”工作中的表现突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综合测评加分,并作为各类评优评奖工作的参考依据。

希望各团总支、社团联合会密切合作,积极参与学院社团文化建设,全力推进我院“百团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商学院团委

2017-3-9

青岛大学商学院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邮编:266071

  COPYRIGHT QINGDAO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