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商学院关于做好班主任年度考核和选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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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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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系、部门、团总支:

根据《青岛大学班主任考核办法(试行)》(青大党办字﹝2012﹞19号,以下简称《考核办法》)、《青岛大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青大党办字﹝2012﹞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做好2016-2017学年班主任考核和2017-2018学年班主任选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6-2017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

本次班主任考核工作在学院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各系主要负责人和团总支负责组织实施。要对照《考核办法》,严肃考核纪律,严格考核程序,确保考核结果反映班主任工作实际,保证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班主任考核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不超过学院班主任总数的10%(含校级优秀名额不超过班主任总数的5%)。优秀等级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和基层组织推荐相结合形式,各系根据申报情况结合工作考核实际按10%比例推荐优秀班主任人选,学院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议评定校级、院级优秀班主任。

各系根据2016-2017学年班主任名单(附件1)组织本系班主任考核,提交电子版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量化简表(附件2)。班主任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量化简表、优秀班主任申报推荐材料由各系团总支于8月25日前收齐报学工办。

    二、做好2017-2018学年班主任选聘工作

各系班主任聘任工作由各系主任负责,院学工办、各团总支配合落实。2017-2018年度各系班主任选聘名额如下:管理科学与工程系8人、工商管理系4人、市场学系5人、国际商务系4人、会计学系8人,共计29人。根据《商学院教师分类分级管理办法》,我院50岁以下教师必须担任班主任,鼓励50岁以上教师积极担任班主任,鼓励学院党政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积极担任班主任,共同推进全员育人工作。班主任原则上由本院教职工担任;各系优先安排本系教师担任班主任和学业导师,人数不足时,学院统筹协调安排。机关工作人员申请担任班主任的,可直接与各系联系或通过学工办协调安排。新聘任班主任需填写《青岛大学班主任报名登记表》(附件3),8月25日前由各团总支汇总报学工办。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班主任考核和选聘是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系要高度重视班主任考核和选聘工作,要统一部署,明确要求,确保班主任考核和选聘工作在院班主任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2.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宣传栏等媒介,加大班主任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良好氛围。要通过考核树立典型,积极开展交流和培训,不断提高班主任工作水平。

3.积极履责。要负责好本系班主任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培训、检查、考核等工作。要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和内容公平公正做好考核工作。要坚持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标准,严格审核筛选,把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的人员选聘到班主任队伍中来。

附件: 

      附件1:商学院2016-2017学年班主任配备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2:商学院2016-2017学年班主任工作量化考核简表.docx

      附件3:青岛大学班主任报名登记表.doc

 

商学院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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