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关于组织开展青岛大学第二期“寻访校友足迹”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近期,学校校友办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青岛大学第二期“寻访校友足迹”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为深入贯彻文件精神,做好商学院“寻访校友足迹”社会实践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建立母校与校友常态化交流机制,关心校友发展,推动校友关心支持母校发展;分享校友成长足迹、奋斗历程和人生体验,激励在校生做好人生规划、立志成才,提高综合素质。
具有一定代表性、对在校生成长成才具有指导和借鉴意义的校友:在某行业取得一定业绩或在某学科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校友;自主创业取得一定成绩,创业事迹突出,创业精神感人的校友;一线工作具有感人事迹的校友等。
2、了解校友成长足迹,收集校友当年校园生活照片等材料,回顾校友在校就读期间的美好记忆,记录校友们走上工作岗位后的发展历程和心得体会,形成校友成长传记。
3、请校友填写校友信息登记表,征询校友对学校建设发展及校友工作、人才培养、合作交流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校友抒写校友寄语,或录制相关祝福视频。
4、可根据实际,开展交流合作、相关调研、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等其他活动。
各实践团队围绕校友成长足迹进行深入访谈,请提交以下成果(寻访成果将作为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
1、一篇校友成长传记,要求内容真实、主题凝练、思路清晰,不低于2000字,包含一份校友信息登记表;
2、一张校友近期5寸生活照,jpg格式,不小于2M;
4、一份校友寄语,转达校友对母校和在校生的期望之意;
5、一段寻访实况视频,真实记录寻访实况3-5分钟;
6、一条校友的建议,反映校友心声、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
(一)活动组织:寻访活动作为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校友工作办公室和校团委以及校报社联合组织部署,各学院提交寻访活动方案,并组建寻访团活动队、落实走访活动。校友工作办公室为确定的走访团队提供基本的活动经费支持,商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费支持。各实践团队要根据学院的统一安排进行寻访活动。
1、宣传发动与组织申报(6月16日-6月23日)。通过各种途径,在师生中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活动影响。各院系根据掌握校友的情况提出拟走访校友名单,填写“寻访校友足迹活动方案申报表”(附件1:走访每个校友均须填写一份登记表),于6月23日前发送至151697257@qq.com。校友办、校团委和报社对活动方案进行统筹安排,确定最终走访方案。
2、计划制定与走访准备(6月23日-30日)。学院根据最终确定的走访方案,落实组建团队、时间安排、交通方式等事宜,填写“寻访校友足迹活动团队登记表”(附件2,于6月30日前发送电子版至151697257@qq.com。团队组建要由一线辅导员担任团长,每个团队2-3名志愿者;经费预算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交通方式一般应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不采用包车、飞机等方式。
3、出征仪式与活动实施(7月1日-8月29日)。寻访团参加学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出征仪式,到院校友办领取走访信函及相关资料。各团队按照走访方案既定内容与安排,组织开展走访活动。各院系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带队辅导员要掌握整个活动的进展情况,加强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管理,妥善安排活动期间交通、食宿等问题,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活动顺利完成。
4、材料报送与成果展示(9月3日-9月20)。走访结束后,走访团队需提交活动相关资料、实物。如有达成的相关交流、合作意向,或在后期形成合作项目,也请及时向院校友工作办公室说明相关情况。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20日。
征集到的校友事迹报告将在校内媒体刊登。对寻访图片、校友事迹、校友祝福等进行整理后在校内媒体展示;将校友对学校建设发展的有关意见和建议汇总报送学校,并根据需要向校友反馈。
5、活动总结与评选表彰(9月20日-9月30日)。在报送材料通过审核后进行费用报销,在预算范围内凭据报销。校友工作办公室、校团委和报社将根据各走访团队提交材料情况进行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的评比与表彰。
校友会办公室、校团委和报社将对所有参与寻访活动的团队和个人进行评奖,将评选出优秀寻访团队奖和优秀寻访个人奖等奖项,具体要求届时以评比通知为准。
1、优秀团队奖:设优秀寻访团队,以团队寻访整体成果、队伍建设、活动亮点、参评材料等为考核点。
2、先进个人奖:以个人作品、寻访成果、个人活动总结、个人在活动的整体表现等为考核点。